轰动一时的“砸空调”案终审 消费者再败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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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1日10:13 燕赵晚报 | |||||||||
本报讯(燕赵晚报记者张瑞谦)5月20日,曾经轰动一时的“砸空调”案二审有了结果: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消费者张锡春败诉后表示将进行申诉。 二审经石市中院审理查明,原审法院对事实部分的表述与原告没有实质性差异,上诉人提出当初华鑫公司安装空调时,没有保修单和说明书的说法,由于没有证据佐证,不予认定。至于空调没有按照约定的时间送货和安装,上诉人在华鑫公司为其安装时没有提出异议
最终法院认为,整个事件所造成的损失,不应由二被上诉人承担。上诉人的上诉主张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2004年5月14日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3466元,由上诉人张锡春负担。据悉,张锡春还要对此案进行申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