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将以绿色GDP衡量市县政府和干部政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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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1日10:20 大华网-汕头都市报 | |||||||||
新华社广州5月20日电(记者顾万明)广东省从今年起以绿色GDP作为衡量各市、县政府和干部政绩的一项主要标准,改变过去主要看GDP发展速度的做法,要求各地从科学发展观的战略高度,将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上来抓。 广东省是经济发展最快的省份之一,连续多年GDP年增长速度超过10%,2003年全省实现GDP13449.93亿元,比上年增长13.6%,今年第一季度实现GDP3179.76亿元,比上年同
广东省在学习科学发展观中,根据经济与环境持续、协调发展的指导思想,对省内出现的因经济建设而破坏、污染环境的行为进行了治理、处罚,据不完全统计,全省先后组织检查企业9320家;取缔、关闭、淘汰排污企业202家;停产、限产、限期治理178家,立案查处不法企业1178家;547家企业和相关责任人受到了处罚。 广东省委、省政府要求各级政府和干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发展经济与保护环境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群众健康为目标,以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为重点,着力解决突出的环境问题,努力遏制污染反弹。省里要求建立各级政府负责的环保专项整治工作责任制,建立和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切实落实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将绿色GDP作为政府和干部业绩的主要衡量标准。加强对各级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和国有、集体企业负责人环境行为的监察,防止和减少因企业安全事故引发的环境污染,对群众反映强烈或久拖未决的突出问题进行逐一清理,挂牌督办。 广东省今年内将重点整治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社会稳定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特别是严重危害群众身心健康和正常生活的饮用水源污染、烟尘污染、居民区噪声污染问题。加强对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对2000年以来的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加强重点污染源、重点行业、重点区域、流域的环境污染的监督执法力度,严肃查处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废旧电器、电子垃圾等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违法行为。清理各级政府和各行业部门出台的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政策和规定,特别是干扰、阻挠环境执法的“土政策”,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