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局对肠道门诊立规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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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1日10:21 燕赵晚报 | |||||||||
本报讯近来随着气温不断升高,各种肠道传染病已经进入高发期。为有效防范肠道传染病的传播流行,市卫生局制定下发了《石家庄市肠道门诊建设标准和工作要求(试行)》,对肠道门诊建筑布局、设备设施和人员配备作出明确要求。 《标准》规定:县及县级以上医院的肠道门诊要专用,远离水源,在建筑上单独或相对独立设置,标志醒目,进出方便,便于病人就诊,尽可能减少病人进入其它门诊、病房的
肠道门诊医护人员要参加专业培训,医生和检验人员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并有交接班记录。对病例做到逢泻必检,逢疑必报。发现不明原因的急性腹泻病人要留置观察治疗,并尽快报告辖区卫生防疫站。 市卫生局要求各县(市)区在5月底前对辖区内肠道门诊逐一进行验收,保证建筑布局、设备设施和人员配备“三落实”。不达标的限期整改。市卫生局将于近期组织人员对所有市级以上医疗单位和部分县、乡医疗单位的肠道门诊进行督导检查,检查情况记入2004年医院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考核成绩,并予以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