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规定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嫁娶须预先申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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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2日03:13 中国青年报 | |||||||||
本报讯(记者吴海鸿)近日,银川市纪检委、监察局出台了《严禁领导干部借婚丧嫁娶等事宜敛财的规定》,要求党员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嫁娶等事宜必须执行申报制度,超过10桌即属大操大办,可认定为借机敛财。 银川市纪检委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近年来,在一些领导干部中出现借婚丧嫁娶等事宜敛财的苗头,纪检部门经常接到有关举报。《规定》要求,党员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嫁娶
各级党员操办其直系亲属的婚丧嫁娶等事宜,必须严格控制规模,原则上不超过10桌;严禁党员领导干部在婚丧嫁娶中,向管理和服务对象及下属单位和个人滥发请柬或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的礼金和礼品。 对违反规定大操大办婚丧嫁娶等事宜的党员领导干部,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直至开除党籍;对本规定不认真落实、疏于管理、缺乏有效的监督措施致使本单位发生大操大办问题的,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