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奖举报锁定“环境杀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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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2日06:13 四川在线-四川日报 | |||||||||
本报讯“对岷江、沱江流域范围内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举报,举报人最高可获两万元奖励。”昨(21)日,省环保局推出《关于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的暂行办法》。 为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促进岷江、沱江流域水质的迅速改善,省环保局决定,对“两江”流域范围内的环境违法行为实行有奖举报。
有奖举报在全省范围内有效。举报采取实名制,方式可采取信件举报、电话举报、直接到受理单位举报等。同一污染案件有多人举报的,奖励最先举报人;联合举报的,由联合举报人共同分享。举报环境污染案件被查处后,违法企业再次超标排污的,可以继续举报,再次获得奖励。同一企业有多种违法行为的,奖金按最高一种发放,不重复计算。给予举报人奖励最低数为500元,最高金额为两万元。 举报电话:028—12369—0(本报记者范英) 相关专题:“酶可邦”关注环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