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款7万创业无需个人担保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2日09:03 东方网-上海青年报 | |||||||||
本报讯 (记者 李硕君) 从6月1日起,上海市民以个人名义向银行贷款7万元以内用于创业的,不仅不需要个人提供担保,而且如果能创造一个为期半年以上的就业岗位,还可获得一年最高达2000元的利息贴息。
免担保贷款额提高2万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经过调研,昨日决定于6月1日起全面实施上述政策。 上海市开业指导服务中心负责人昨日告诉记者,自2000年8月开展开业贷款担保工作以来,已累计担保开业贷款1100多户,担保贷款金额近8000万元。从6月1日起,免个人担保的贷款额度将由原来的5万元增长为7万元,市促进就业专项资金将给予全额担保;个人创业贷款达7-10万元的,个人只需提供不低于贷款总额10%的有效担保;个人贷款达10万元以上的,个人则需提供不低于贷款总额20%的有效担保。 按期还款可申请贴息 该负责人表示,新政策还对个人创业贷款贴息作出新的规定:由市促进就业专项资金担保的开业贷款,借款人如果按期还本付息,就可以在还本付息后三个月内,申请开业贷款贴息。贴息额度按净增就业岗位计算,每净增一个就业岗位达半年以上,一年最高可获得2000元的利息补贴。 记者计算结果表明,按照现在的银行利率贷款10万元,只需要新吸纳3名失业、协保人员或农村富余劳动力达半年以上,就可以享受一年的全额利息补贴。 申贷只需30个工作日 新办法实施后,开业贷款担保的申贷环节将由原来的8个减少到4个,申贷周期也将由原来的2个月左右缩短为30个工作日。此外,在申贷、放贷、还贷的全程中,贷款人还可以享受所在区县开业指导服务中心和社会财务咨询公司提供的全免费的融资辅导、财务分析等服务。 货款要求 申请人须无不良信用记录 上海市开业指导服务中心负责人昨日表示,凡具有本市户籍的原失业、协保人员和农村富余劳动力中的下列对象,都可以凭相关材料,向劳动经济组织注册经营所在的区县开业指导服务中心申请开业贷款担保: 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的业主;在工商登记一年内的民营小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业主。 此外,上述人员在申请开业贷款担保时应具备下列条件: 申请人已参加开业融资基础知识辅导,并获得相应证明;申请人无不良信用记录或其他经济违法行为;申请人已开办的劳动经济组织,应建立会计核算制度;申请人能向银行提供必要的有效担保;贷款担保项目能新增就业岗位,每3万元贷款担保所创造的就业岗位一般不低于1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