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白景辉实习生张利国)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我区在贯彻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各部门紧密配合,全社会齐抓共管,大力实施义务教育,全面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专项整治影响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突出社会问题,努力营造青少年茁壮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有效地保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1991年《未成年人保护法》颁布后,自治区政府和各市、县(区)及乡镇、街道都设
立了相应的未成年人保护机构。多年来,我区将“普九”作为保障未成年人受教育权、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关键,在经费、政策、落实对贫困生各项减免费制度方面予以保证。各级共青团和妇联组织大力开展“希望工程”、“春蕾计划”等帮困助学活动,全区有16个县、市(区)实现了“普九”目标。自治区政府和有关部门还以贯彻落实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为契机,以网吧、电子游戏厅等未成年人容易涉足场所为重点,开展集中整治校园及其周边地区社会治安秩序的专项斗争,勒令搬迁了中小学周边200米以内的网吧、歌舞厅、酒吧、录像厅、电子游戏厅等。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和基层法院普遍建立了少年法庭,审案时坚持寓教于审,惩教结合,重在教育,被判缓刑的未成年犯绝大多数没有重新犯罪,其中一些人还考上了大学。自治区监狱、劳教机关坚持以教育感化为主,把未成年人犯管教所和少年教养管理所当作特殊学校来办,对在押的未成年犯和少教人员进行法制和文化技能教育,矫治恶习,重塑新人。自1980年以来,我区未成年人犯重新犯罪率一直控制在5%以下。全区各地还选派优秀干警和政法干部到各中小学担任兼职法制校长和法律辅导员,协助、指导学校开展法制教育工作,并积极开展“警校共建”、“庭校共建”活动。各社区建立帮教小组,对有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被判缓刑的未成年犯进行帮教和监管,防止他们重新犯罪,形成了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大好局面,对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预防青少年犯罪起到了积极作用。新闻来源:宁夏网宁夏日报综合新闻网(http://www.nxnet.net)责任编辑:马江 田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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