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试行新标准初次200元最终75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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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2日09:50 新华网 | |||||||||
昨天,记者从重庆市物价局获悉:重庆市工伤(职业病)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确认)收费开始试行新标准,初次鉴定(确认)费标准每案例200元,最终鉴定费标准每案例750元。 据介绍,鉴定(确认)范围包括工伤职工劳动能力的鉴定、停工留薪期的确认、配置辅助器具的确认、疾病与工伤关联的确认、供养亲属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职业康复的确认、工伤职工旧伤复发的确认。
据悉,新的收费标准从2004年5月20日起试行,试行期一年,试行期满后,由市物价局、市财政局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正式收费标准。(记者何昌钦)(来源:重庆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