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庭调解 双方言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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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2日09:57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合肥晚报本报讯瑶海区检察院提请抗诉的安徽省环宇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与肖圣春定作合同一案,近日在瑶海区人民法院再审期间,经当庭调解,当事人双方互谅互让握手言和。 2002年8月30日,安徽省环宇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与合肥西市春鹤职业服装厂业主肖圣春签订一份服装定作合同,订做总价款为260180元的工作服,嗣后又增订16030元的保安服,约定于2002年9月25日交付服装,安徽省环宇经济发展有限公司预付定金8万元。在合同履行
(胡庆翠) (来源:合肥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