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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2日10:00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合肥晚报那是很久以前的一个案子。 一天,我和同事去提审一名盗窃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这人在1983年严打那年被送往新疆劳改,后从劳改农场逃出,又重新犯罪被抓获。也许是对提审场面见的太多的缘故吧,在整个提审过程中,他目无表情地端坐在那儿,有问必答,对所有的犯罪事实不抵赖也不辩解,揣摩不透他心里究竟想些什么。由于他很配合,提审很快就结束了。在收拾东西的时候,
一皮囊水,十八天的路程,还要提心吊胆,躲避抓捕。我想,如果没有对自由的渴望,对生命的渴求,对家乡的思念,他是不可能走出茫茫戈壁,历经千辛万苦,跨越万里之遥,回到家乡。男儿有泪不轻弹,只是未到伤心时。同事的话一定是触到了他心中最柔软的一点。可是,对一名既无户口,又无工作的逃犯而言,家乡并不是温柔之乡,为了躲避抓捕,他只能躲在阴暗的角落里,过着昼伏夜出的日子,盗窃、抢劫也许是他维持生存的唯一手段,再次走上犯罪的道路已是必然。 对自由、生命的渴望,是人之本性,但人要享受自由和生命必须以不侵犯他人的自由、生命和财产为前提,违法犯罪必然受到法律的严惩。对于一个因犯罪被剥夺自由的人,如想重新获得自由,则需付出更多的努力。只有认真接受劳改,服从管教,以一颗负罪之心和诚实的劳动来洗刷自己的罪恶,才能洗心革面回归社会,重新做人。 几个月后,他因盗窃数额特别巨大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陶霞· (来源:合肥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