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评审专家违规将受处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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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2日10:28 东南快报 | |||||||||
本报讯(见习记者张志耐)昨日,记者从厦门市监察局获悉,该局与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厦门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详细规定了评审专家的资格、使用管理和权利义务,对评审专家违规行为也制定了相应的处罚措施。 据了解,与原暂行办法相比,《办法》增加了对评审专家违规行为的制约和处罚措施。对不遵守回避政策、明显倾向或歧视、违规透露评审情况等11种违规行为的,将作为不良
作者:张志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