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逃逸领导刑拘 温州首例强令违章案查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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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2日10:54 温州新闻网 | |||||||||
温州新闻网5月22日消息:因单位驾驶员交通肇事后逃逸,负有领导责任的工程项目经理向某前天被市交巡警支队三大队刑事拘留,成为温州市涉嫌交通肇事并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单位主管领导“第一人”。 据介绍,4月9日下午,温州瓯海大道工程项目第八合同段项目部一辆由报废车辆拼装而成的水泥搅拌车在瓯海大道附近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小学生林某被当场碾压身亡。事发后
交巡警部门在侦查中发现,该工程项目部负责人对车辆管理存在严重的问题,指使他人违法使用无牌报废车辆和非法改装车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效能肇事刑事案件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单位主管人员指使、强令违章使用车辆造成重大交通事故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予以刑事拘留。当民警告知向某涉嫌交通肇事罪对其采取刑事拘留时,他对因管理松懈而付出的代价深感后悔。(温州日报金卢岳梁建国 周汉祥)(来源:温州新闻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