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逮捕“侠义大盗”只偷别墅从不偷穷人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2日11:10 生活报 | |||||||||
20日,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将一“别墅大盗”批捕。犯罪嫌疑人于某在讯问时称自己只偷别墅不偷穷人。 28岁的于某曾因盗窃先后三次被公安机关处理。2001年12月他迈出监狱大门后特意在海淀某别墅区附近租了一间平房,白天一边闲逛一边到别墅周围踩点,一旦看准目标,他便趁着夜深人静钻窗盗窃,凡是值钱的东西统统席卷一空。据初步查明,于某共作案12起,涉
对于为何只选择别墅作为偷窃对象,于某说:“我认为如果偷老百姓家,他们家桌上放一两千元,这可能是他一个月的薪水。而如果到别墅偷个两千元,这只是他(事主)的零花钱,我就是这么想的。”摘自《北京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