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一诈骗团伙“以小套大”狂骗245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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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2日11:33 新华网 | |||||||||
新华网杭州5月22日电(傅丕毅、赵志恒)一个由7人组成的诈骗团伙日前被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分别判处2年零6个月至无期徒刑的不等刑期。这个诈骗团伙行骗踪迹遍及6省市,作案40余起,诈骗金额高达245万元。 这个诈骗团伙由浙江省永康市的朱广东、胡庭芳、徐兴东等7人组成,他们采用的诈骗手法并不复杂,一般是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然后先履行小额合同或部分履行合同,诱骗
这种“以小套大”并不高明的诈骗方式竟屡试屡灵,先后有江苏、安徽、湖南、河北、上海及浙江的宁波、台州等地众多企业上当受骗。在1996年至2002年间,这个团伙时分时合,先后在浙江和江苏等地设立五金工具商行进行假经商,每到一地均以前述手段骗取受害厂商的五金工具、电焊机、轴承等五金产品,所骗货物均被他们以低价销售,而多次低价收购诈骗团伙赃物的黄官君和陈岩贤,也以收购赃物罪被判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