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米层土掩护有人想逃避建设费(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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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2日14:14 海峡网-厦门晚报 | |||||||||||
本报讯小区楼房在建设的时候,一楼被堆了半截土,并用水泥封起来,现在小区建好了,这些土又被挖开,并开始砌墙。这一现象让一位市民感到很蹊跷。 这位姓王的市民专门来到晚报市民热线办公室,向值班记者讲述了此事。他说,他住在闽南大厦斜对面的湖滨南路270号之二附近。270号之二是一个新开发的小区,东边两栋住宅楼现已竣工。在盖的时候,一楼是一个车库的模样,只有柱子,没有墙。但让他不理解的是,建设者将“车库”地面用土堆了半米高,平整后,用水泥封了起来。这是为什么呢?当时,他怎么也想不明白,到这里问施工者,都不告诉他。 小区最近完工了,近几天,他发现一些民工开始将那些水泥和土挖开,并开始砌墙。原来,他们这里并不是车库,而是要做店面等用处。 王先生隐约明白了一些。他退休前在建设系统工作,曾听说过有人偷逃建设费的事,这个小区的建设者是不是在偷逃建设费呢?他分析,建设者将土堆起来,是为了让一楼的层高不超过220厘米,这样就不能算作一层,就可以不交建设配套费。验收后,再将土挖开,一层就可以正常使用。 记者昨天下午来到这里,发现靠湖滨南路的一栋一楼的土已经挖走了,施工者将这里用红砖围成了许多房间。另一栋则还在挖土。几个民工似乎在等运土车的到来,将铁掀插在土里,在一边闲聊。楼房的外围已经有了停车位和绿化带,显示这里已经是竣工的住宅楼,而挖开的厚厚的土层的痕迹显得很明显。这里附近都是老的城市建成区,地平面都是一致的,土层明显是建设者故意堆起来的。 记者采访了市土地房产管理局有关部门,他们说,使用土地、建设房屋都要向政府交纳建设配套费或城市增容费,因为它占用了城市的空间。对于楼房,确实一般每层多于220厘米才交纳。市规划局法规处告诉记者,小区开发部门在建设时,都要得到规划部门的规划许可,对于规划是架空层但以后改变用途的,都属于违法建设,执法部门可以到场进行处罚,同时,即使开发商改变用途做店面使用,这些店面也是永远办不了产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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