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沱江治污的“招数”灵不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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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2日14:28 人民网 | |||||||||
作者:马龙生 据《新华视点》报道,今年3月2日,沱江遭到特大污染,水环境被严重破坏,经济损失高达3亿元。“3·2”事故,使肇事企业川化集团总裁谢木喜引咎辞职,包括川化股份公司总经理李俭、成都市青白江区环保局副局长宋世英在内的5人被移送司法机关。然而,事故发生不过两个月,仁寿县一家纸业公司顶风作案,违规偷排,致使数十公里沱江再次遭到
钱花了,官免了,治污的招数按说也就这些了,可人为的污染还在继续。为什么“花钱,免官”都没起到应有的作用?看来,我们确实有必要在“钱是怎么花的,官是怎么免的”问题上做做分析,找找原因了。 钱花了,我们不仅要看花钱的力度够不够,更要看是不是花在了“刀刃”上。仅以“5·3”偷排的当事企业为例:2月27日,经过“治理”的该公司提出申请,声称治污设施已达标,要求调试生产,还一再保证不会偷排、漏排、超标排放。然而,就在这一次调试过程中,该公司又超标排放,甚至擅自停用部分环保设备,使大量污染物沉积于河道中。投资2000多万元建设的治污设备,在他们眼里,却可以“擅自停用”。企业的公德意识指向哪里?在这样的企业,虽然“钱花了”,但这钱花得值吗?除了在治污设备上花钱,为什么不能在监管上多些投入?为什么不能在企业转行上花上一些钱,以彻底了断污染之源呢?在这样的企业,虽然“钱花了”,但也只是花在了有形的“物”上,对使用设备之人的逐利本性没有触动,设备发挥不了作用,这样的钱花得有意义吗? 官免了,但是免官对某些懒散颓庸的官场是否产生了足够的震慑?有多少人还在心存侥幸?由于监管不力等原因,仁寿县环保局局长被免职。这位上任仅一年多的局长,自己觉得“有点冤枉”。到底冤不冤,我们不妨听听他自己对记者的陈述:“企业4月28日向我们提请验收,当时马上要到‘五一’节了,就准备节后再做这件事,没想到5月3日事故就发生了。”我们不妨想一想,节后上班起码要到5月8日,从企业提请验收到环保局“打算验收”,中间至少要等10天,可10天时间对于企业来讲意味着什么?政府官员这样的工作状态,被免了职冤枉吗?此前的“3·2”事故处理了几位官员,前车之鉴对这位环保局长几乎没有触动。引咎辞职、免职,看来远远“震”不住人。 官免了,其实充其量只是解决一些责任心不强的“不在状态”问题。但是,如果多年形成的行政思路不加改变,治理污染始终没有一个系统化策略,从源头就极不科学,别说免官、罢官,就是再严厉的处罚也还是解决不了问题。正像有关专家所说,“治人”与“人治”一样,都不是最科学的办法。 钱花了、官免了污染咋还堵不住?回答这个问题,其实也简单:花了钱、免了官,只是满足了治污的“必须有某种条件但仅有这一条件还不够”的必要条件,远未达到充分条件、进而充分必要条件的地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