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体育 娱乐 游戏 邮箱 搜索 短信 聊天 通行币 天气 答疑 交友 导航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我国已提出所有药品生产须符合GMP要求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2日15:17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5月22日电(记者王思海、宋芳)自7月1日起,我国所有药品制剂和原料药的生产必须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要求,凡未取得相应剂型或类别药品GMP证书的药品制剂和原料药生产企业,一律停止生产。

  在22日举行的2004国际医药卫生产业发展大会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安全监管司司长白慧良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各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严格依法行
第39届世界广告大会 迷住男人的数码武器
命运我把握 好运不错过 注册财富会员人人得奖
政,对未通过GMP认证的药品生产企业,该停产的停产,该缴销许可证的缴销许可证;对该停产而不停产的企业依法查处。同时要对已经取得药品GMP证书的企业要加强跟踪检查,按照要求每年检查一次;对未按照GMP要求生产的企业,要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据统计,截至2003年底,我国有药品生产企业5000多家,其中原料药生产企业430多家,制剂生产企业4000多家,原料药合并制剂生产企业500家。到目前有近2800家企业通过了GMP认证,这些企业占据了85%以上的药品市场份额。

  白慧良介绍说,我国药品生产企业长期存在多、小、散、乱的问题,相当一部分企业对实施药品GMP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给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带来某些潜在的隐患,产品也很难走向国际。全面实施药品GMP是规范药品生产秩序、促进医药市场健康发展和中医药走向国际的必然要求。(完)(来源:新华网北京频道)


推荐】【 小字】【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中国网络传播学年会
陈水扁“5-20就职”
飞人乔丹2004中国行
日本首相小泉二度访朝
美英军队虐待伊俘虏
深交所中小企业板块
莎拉-布莱曼演唱会
第57届戛纳国际电影节
首届中超联赛 汤尤杯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