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吧老板派摇头丸,开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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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2日15:25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本报讯昨天上午,深圳宝安区法院开庭审理一起毒品案,疑犯酒吧老板麦某等人涉嫌在酒吧新张时免费向客人派发摇头丸“活跃气氛”,同批受审的还有向其供货的谢某等人。 昨天出庭受审的共计四名被告。公诉人以容留他人吸食毒品罪对麦加礼、麦剑辉提起公诉,对谢志国、谢于民则以贩卖毒品罪提起公诉。
昨天的庭审持续了两个多小时,在法庭调查阶段,酒吧老板麦加礼承认自己为“搞气氛”专门购买毒品摇头丸供客人吸食品的事实。 麦加礼交代称,去年6月6日晚,他在公明镇塘尾村的酒吧开业之际,邀请了附近二三十名年轻人前去捧场。其间,他心血来潮,打电话给专门从事摇头丸等毒品买卖的谢志国为其提供毒品,谢从长期活动在罗湖某娱乐场所的谢某处得到毒品摇头丸并提供给麦,麦将购买来的毒品当场免费给两个房间的年轻人派发,供他们吸用。6月7日晚,宝安区公明镇塘尾村23岁的麦伟光吸食了四至五粒摇头丸后昏迷不醒,后经抢救无效死亡。麦伟光的家人因对其死因有所怀疑,遂到派出所报案。 谢志国、谢于民亦当庭承认了自己贩运毒品的事实。(宋毅)(日京/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