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严禁借婚丧嫁娶敛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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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2日15:30 深圳晚报 | |||||||||
银川严禁借婚丧嫁娶敛财 10桌以上属大操大办 银川消息据中国青年报报道,近日,宁夏银川市纪检委、监察局出台了《严禁领导干部借婚丧嫁娶等事宜敛财的规定》,要求党员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嫁娶等事宜必须执行申报制
《规定》要求,党员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嫁娶等事宜,市级领导干部向自治区纪委报告的同时向市纪委、市委申报;县(处)级领导干部按干部管理权限向市纪委、监察局党风室申报;市直部门科级领导干部向本单位党委(党组)或纪委(纪检组)申报;申报经纪检部门审查,主要领导审核批准。 各级党员操办其直系亲属的婚丧嫁娶等事宜,必须严控规模,原则上不超过10桌;严禁党员领导干部向管理和服务对象及下属单位和个人滥发请柬或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的礼金和礼品。 对违规大操大办婚丧嫁娶等事宜的党员领导干部,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直至开除党籍。(吴海鸿) 作者:吴海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