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工被电锯割伤手 指老板称自己没责任,拒付医药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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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3日01:37 江南都市报 | |||||||||
大江网讯[江南都市报] 记者桑志罩、实习生邱小波报道:“木工手指被电锯割伤,老板却不肯付医药费。”5月21日,木工刘某向本报反映。 据了解,5月20日,刘某在南昌市爱国路99号一工地做木工时,不慎被电锯严重割伤左手两个手指。事后,老板把他送到省人民医院治疗。医院要求继续治疗,但老板付了一天的医药费后就再也不肯出钱。如今刘某身上没钱,手指的伤又不能耽搁,不知道如何是好。
随后,记者采访了工地老板卓启发。他对记者说,木工手指被割伤全是他自己造成的,公司没什么责任。刘某需要钱治疗可以到公司来借,但必须写借条。 (大江网-江南都市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