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干部不廉政可追查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3日02:21 京华时报 | |||||||||
作者: 赵升来源: 本报讯(记者赵升)居民到街道办事处办理事务时,有干部想受贿或有意刁难居民不给办理时,可填写廉政情况追踪调查表对其进行“指控”。昨天,石景山区古城街道办事处干部廉政情况追踪调查制正式实施。
据介绍,街道聘请了由人大代表、社区居委会干部、社区非公企业代表担任的10名特约监督员,居民办事受到不正当阻挠时,可在办事处服务大厅填写廉政情况追踪调查表或向监督员索要表格填写。最后表格交给主管廉政建设的书记,查实后,对干部进行处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