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领导办婚丧嫁娶须申报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3日04:49 北京晨报 | |||||||||
超过10桌即属大操大办 严重违反规定者开除党籍据中国青年报报道近日,银川市纪检委、监察局出台了《严禁领导干部借婚丧嫁娶等事宜敛财的规定》,要求党员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嫁娶等事宜必须执行申报制度,超过10桌即属大操大办,可认定为借机敛财。 《规定》要求,党员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嫁娶等事宜,必须严格执行分级申报制度。市级领导干部向自治区纪委报告的同时向市纪委、市委申报;县(处)级领导干部按干部管理
各级党员操办其直系亲属的婚丧嫁娶等事宜,必须严格控制规模,原则上不超过10桌;严禁党员领导干部在婚丧嫁娶中,向管理和服务对象及下属单位和个人滥发请柬或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的礼金和礼品。 对违反规定大操大办婚丧嫁娶等事宜的党员领导干部,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直至开除党籍;对本规定不认真落实、疏于管理、缺乏有效的监督措施致使本单位发生大操大办问题的,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