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务员考核行政许可法 补考不过者不得上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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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3日05:23 东方网 | |||||||||
东方网5月23日消息:昨天上午9时,上万名直接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工作人员走进考场,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全市统一知识考试。根据北京市此前出台的有关规定,考核不过关者将不得上岗。 据了解,全市共有11355人参加考试,其中48个市政府所属委、办、局参考人员有4025人,各区县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参考人员有7330人。
据介绍,这次考试采取集中组织和委托组织两种方式。参加考试的人数在50人以下的有29个委办局(参考人数为399人),由市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集中考试,考试地点定于东直门外新中街的建工集团培训中心;参加考试人数在50人及以上的委办局有市公安局、工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运输管理局、烟草专卖局、国土资源与房屋管理局、农业局、质量技术监督局、路政局、新闻出版局、商务局、环保局、司法局、民政局、财政局、市政管委、发改委、规划委、建委、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和18个区县,由市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联席会议办公室委托各单位按统一时间自行组织,联席会议办公室派出巡视人员分赴各个考场监督考试。 将于今年7月1日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是一部规范政府共同行为的重要法律,对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深化行政管理和审批制度改革具有重要意义。专家普遍认为,这部法律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一个完善,有利于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保障、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管理,将对各级政府的工作方式及内容产生深远影响。 据介绍,直接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工作人员如果不能通过此次考试,还可获得补考机会,若仍不过关将不得上岗。 作者:选稿:乔德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