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拆批地审批机关担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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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3日05:56 新京报 | |||||||||
据新华社北京5月22日电(记者谢登科)为保证党中央、国务院宏观调控政策的落实,国土资源部经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农业部、建设部、监察部、审计署同意,在正在进行的清理开发区、治理整顿土地市场有关工作的基础上,于近日启动《深入开展土地市场治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下称《方案》)。 《方案》指出,要紧紧围绕保证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宏观调控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
《方案》根据部门职责分工将治理整顿任务进行了分解,明确了治理整顿把握的政策界限:对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土地市场治理整顿严格土地管理的紧急通知》下发后清查出的去年以来发生的问题,要限期整改,并依法严肃处理。对在《紧急通知》下发后,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法违纪的行为,要决依法从严处理。对违反目审批建设程序分拆批项目,造成分拆批地的,拆批地的主要责任由分项目的审批机关承担,分申请用地的行为按骗取准、非法占地论处。(来源:新京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