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底前就业部门均须与农民工签合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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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3日07:21 南京日报 | |||||||||
【南京日报北京电】 记者昨天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获悉:到明年底,国内所有正规就业部门将与使用的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 目前,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正在大力推动企业和职工签订合同,强化对劳动合同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并重点在非公有制企业、国有重组改制企业和农民工中推进签订劳动合同工作。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各地劳动部门要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提高农民工的劳动合同签订率,从有资质的企业入手,先易后难,力争到2005年底,实现正规就业部门基本上都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 据悉,《劳动合同法》已列入2005年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审议的项目计划,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今年将加强对这部法律草案的起草论证工作,争取尽快报送国务院审定。 (编辑 小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