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有奖举报环境违法行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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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3日07:26 南京日报 | |||||||||
【据新华社成都5月22日电】为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促进岷江、沱江流域水质的迅速改善,四川省环境保护局近日决定对岷江、沱江流域范围内的环境违法行为实行有奖举报,举报人将得到500元到20000元不等的奖励。 有奖举报采取实名制,举报人在举报时必须真实地报出自己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码。举报方式可采取信件举报、电话举报、直接到受理单位举报等方式。
(编辑小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