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说我省职称评聘新举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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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3日11:05 生活报 | |||||||||
技术职务结构比例部分事业单位自己定 教育、卫生、会计等系列“评高”要考试 职称考试成绩有效期由1年改为2年
打破身份界限评职称 今年黑龙江省人事厅在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调整工作中推出了新的举措,改变了过去对全省各地、各部门统一审批下达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的单一管理办法,今年5月份起我省将下放职称管理权限,启动事业单位自行制定本单位职务比例的办法。 20日,省人事厅职称处处长刘砚章对新举措进行了解读。 记:我省为什么提出对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比例进行调整? 刘我省于2001年开始推行专业技术职称评定与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相分离的评聘分开制度,按岗位进行职称管理。省人事厅负责对各市(地)省直各部门核定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 但随着事业单位的不断发展和人员的变化,原核定的结构比例已不适应当前工作的需要。 为此,我省现对全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的管理出台了新办法。 记:与以前相比出台了哪些新职称管理方面的措施? 刘:在职称管理上主要有四个新的举措。 一是对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管理实行分级分类管理,从5月份开始省人事厅下放职称管理权限,部分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由各单位自行制定。 二是我省出台了对高教、中专、中小学系列以及卫生、出版、会计共4个系列的破格人员晋升高级职称实行考评结合的评价办法。2004年起这四个系列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要进行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者由省人事厅发放合格成绩单,成绩合格可参加当年评审,成绩不合格则不能参加评审。 三是为减轻专业技术人员负担,职称考试成绩由当年有效改为2年有效。 四是打破身份限制评职称,不具有干部身份的人员,符合规定的评审条件就可以申报中、高级职称。 记:新举措实施后,各单位人事管理将有何变化? 刘:新的职称管理办法出台,给了各单位用人的自主权,单位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安排职务比例,改变了原来有职称资格而没有相应职位和待遇的情况。按新政策,事业单位将自行拟订专业技术职务比例。 记:全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实行分级分类管理,那什么叫分级分类管理? 刘:按隶属关系分级管理,市(地)所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由各市(地)人事局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自行确定,省人事厅对其确定的结构比例实行备案管理;省农垦总局所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可比照市(地)管理;省直各部门所属及省直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由省人事厅核准或备案管理。 按财政拨款渠道分类管理。省直财政全额预算拨款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须经省人事厅核准,且实行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数额总量和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双重控制;省直财政部分补助和非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自行确定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自主聘任专业技术职务。 记:专业技术职务实行聘任制,将如何管理? 刘: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仍使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管理手册》。省直单位有空岗需要聘任时,属财政全额预算拨款事业单位的,由主管部门(或直属单位)带《岗位管理手册》到省人事厅职称处核定岗位,领取工资卡。属财政部分补助或非财政补助事业单位的,由各单位带《岗位管理手册》到其主管部门核定岗位后,到省人事厅工资处办理兑现职务工资手续。 记:职称考试成绩有效期延至2年,当年未评上职务的第二年就可不参加考试吗? 刘:是的。此次出台的职称考试成绩2年有效的规定,主要包括两种情况,一种是参加外语和计算机考试成绩合格者,当年评审未通过,第二年无需考试,可直接参加评定。另一种是当年没有评选资格,比如任职期限不够等不符合评审条件的,可参加考试,成绩保留到第二年可直接进行评定。 记:以前在评高级职称时,只需组织相关人士进行评审即可,但为何此次要运用考试这种评价方式? 刘:我省是全国为数不多的对高级职称进行考试测评改革的省份。改变了原来单纯评定的方式,从2004年开始,试行的出版、卫生等四个系列的人员评高级职称,就要先参加测试,合格者才能参加评审。 此制度中增加了考试,使职称的评定工作更加规范合理,不但提高了评审质量,也提高了各单位专业技术队伍的技术含金量。(生活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