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良“习惯”果真成自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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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3日11:43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合肥晚报记者 藕海滨今日报道《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从今年5月1日正式实施到现在已经20多天,在新交法的约束下,合肥人“开车走路”是否改变了以前不良的习惯呢? 行人抢道乱闯红灯
上午7时左右,在花园街和安庆路交叉口,四五个行人从北往南走,几辆出租车从西边的安庆路上鱼贯而出,抢在行人前冲了过去。7时30分,在车流人流较集中的荣事达大道和寿春路路口斑马线,红灯还有8秒,两个中年妇女就快步横穿过去。在美菱大道和红星路路口、明光路和胜利路路口等处的人行斑马线,行人抢道、乱闯红灯随处可见。 据交警介绍,由于警力不足及人们所谓的习惯,这些违反新规现象,至今尚无正式处罚。 开车打手机是常事 新《交通法》规定开车中打手机、吸烟、不系安全带都是违规的。但今晨记者在百花井、市府广场随机采访了十来位司机,他们都觉得该法规规定得好,但操作起来很难。某单位司机夏师傅说,开车过程中,打手机是常事:电话突然响了难道不接?而记者上午在乘出租车时,司机也没有按要求系上安全带,从上午7时到9时,记者发现无论出租车、公私车,包括司机和乘客在内,没有看到一个人系安全带。 前后车窗仍摆饰物 新《交通法》规定,机动车驾驶室前后窗范围内不得悬挂、放置妨碍安全驾驶的物品。上午8时20分,在市府广场附近的一停车场,一辆帕萨特轿车后窗上被三个靠垫遮了个严实。留意附近来往的车辆,很少看到有不在前后镜上挂串风铃之类的装饰品……有多年驾龄的程有才师傅说,现在很多的车子被“装饰”得只能靠两边的倒车镜观察了,发现紧急情况时就来不及了! (来源:合肥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