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生产总值修订首次公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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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3日12:13 北京日报 | |||||||||
去年经济增长率由10.5%提高到10.7% 本报讯(记者董少东)市统计局日前发布公告,对2003年北京地区生产总值初步核算数据进行了修订,经济增长率由10.5%提高为10.7%。这是本市首次向社会及时公布地区生产总值数据的修订。
为使GDP数据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提高透明度和可信度,国家统计局去年发布了《关于我国GDP核算和数据发布制度的改革》的规定,将年度GDP核算改为初步核算、初步核实和最终核实三个步骤,与传统做法相比,增加了初步核实和最终核实。根据国家统计局的要求,北京市统计局相应对地区生产总值核算和数据发布制度进行了规范。 今年1月15日,市统计局向社会公布了2003年北京市地区生产总值为3611.9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10.5%,这是在当年12个月的进度统计资料基础上进行的初步核算,对初步核算数据进行核实的依据是各专业的年报数据。初步核实后,2003年,北京生产总值为3663.1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10.7%。数据调整的行业是交通运输仓储及邮政通信业和其它服务业,其它行业的初步核算数据没有变化。 市统计局新闻发言人于秀琴介绍,数据变化的主要原因是由于月度核算与年度核算方法不同。以前市统计局进行的年度核算数据也会与初步统计有所差异,并在《北京统计年鉴》中发布年度核算结果,但这种方式的认知范围较窄而且时间延迟。今后,市统计局在年度和季度地区生产总值核算过程中,对初步测算数据进行修订并及时向社会发布修订后数据将成为一种制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