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卫生厅:食堂严禁制售野生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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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3日12:59 云南日报 | |||||||||
云南日报网 近来,我省普降大雨,适宜各种野生蕈的生长,已进入采食野生蕈的季节。如误采食野生毒蕈,容易引起中毒,严重的将危及生命安全。21日,省卫生厅发布今年第四次食品安全预警公告,提醒广大消费者,不要购买市场上自己没有吃过、或不认识的野生蕈。
每年6-9月份,是各种野生蕈生长采食季节,也是误采食野生毒蕈中毒的高发季节。据统计,去年这一期间,全省因误采食野生毒蕈或加工不当引起70多起中毒事件,700多人中毒,37人死亡。 有毒野生菇(蕈)类常具备以下特征:1.色泽鲜艳度高;2.伞形等菇(蕈)表面呈鱼鳞状;3.菇柄上有环状突起物;4.菇柄底部有不规则突起物;5.野生菇(蕈)采下或受损,其受损部会流出乳汁。食蕈后10分钟至48小时内,出现头昏、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烦躁不安、幻觉等不适症状的个人和群体,要高度重视,应该马上催吐,并立即拨打急救电话,及时到就近医院诊治;乳妇应暂停哺乳,以保护乳儿安全;同时保留毒蕈样品供专业人员救治参考,并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各地卫生行政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向社会、特别是向广大农民群众宣传预防采食野生毒蕈危害性和鉴别野生毒蕈的知识,提高当地群众对毒蕈的识别能力,医疗机构要做好野生毒蕈中毒应急救治的准备工作。 省卫生厅在预警公告中提醒广大消费者,特别是农村地区的广大群众,以下几种情况的野生蕈不宜采食:不认识的,对是否有毒把握不大的,过于幼小、或过于老熟的,已霉烂的野生蕈。公告同时强调:学校食堂、集体食堂禁止加工烹调野生蕈出售;各类宾馆、饭店、餐厅在举办会议、婚(寿、丧)宴等集体用餐时,不得提供野生蕈类。省卫生厅同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0871-5193577。 王劲松王自然(春城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