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整治失职渎职者将追究责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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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3日14:37 海峡都市报 | |||||||||
本报讯国家工商总局局长王众孚昨日表示,新近开展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要实行严格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工作不力、失职渎职的,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据悉,广州近日发生群众饮用散装白酒中毒致死事件后,国家工商总局要求各地工商系统,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中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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