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江残疾学生有补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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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3日23:43 石狮日报 | |||||||||
本报讯笔者昨天获悉,为切实解决盲、聋、弱智儿童入学和在校生活上的困难,洛江区人民政府决定从即日起对在校的盲、聋、弱智学生实行生活费补助。 据悉,洛江籍的盲、聋、弱智学生只要持《在学证明》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政府办理补助手续即可,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每年按10个月计发,即每人每年能领取1000元生活补助费,确保学生们能放心学习。(林子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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