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区政府保障市民享有言论自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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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4日00:02 四川新闻网 | |||||||||
中国西部网消息 香港特区政府发言人23日表示,特区政府坚决维持法治,保障香港言论自由和有关的权利。 发言人指出,香港居民向来拥有和享受言论、新闻自由。这些自由受本港法律保障。基本法第二十七条订明所有香港居民都享有言论自由和新闻自由;《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中有关保障意见和发表自由的条文,也已包括在《香港人权法案》第十六条内。
发言人强调指出,香港的言论和新闻自由的空间并没有收窄,特区政府会继续维护市民的基本权利,也深信市民会继续行使他们的权利,充分体现言论和新闻自由。特区政府和广大市民一样,十分重视和珍惜香港人所拥有的自由,并致力确保这些自由继续获充分体现。发言人说,言论自由和新闻自由乃香港赖以成功的基石,香港要维持充满活力的国际大都会的地位,作为一个自由、开放和多元的社会,言论自由和新闻自由是不可或缺的重要元素。 发言人还说,特区政府绝不会容忍任何会损害言论自由和法治精神的行径,包括恐吓、威胁、刑事毁坏或以暴力手段强迫他人就范等。若发生以上情况,警方会非常重视,并会迅速采取行动,展开深入调查。来源:新华社【编辑:陈天乐】相关报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