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部门整治违法排污企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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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4日00:23 重庆商报 | |||||||||
市政府日前披露,从即日起到11月,市环保局、市经委、市发改委等7部门将联手出击,对违法排污企业进行集中整治。其中,将重点打击各区县政府违反“环境保护法”而自行出台的各项“土政策”。 “土政策”整改挂牌督办
近年来,我市部分区县打着利用招商引资、整顿经济秩序、对企业实行挂牌保护等旗号,出台了一些限制、阻碍环保执法的地方政策。这些“土政策”将在此次整治中全部纠正。 按照市政府的计划,严重干扰环保的“土政策”将被挂牌督办,并派专人监督落实整顿情况。相关部门在8月1日至9月20日进行现场检查。其中,城市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场、医院、畜禽养殖场和钢铁、电解铝、水泥等污染企业是调查重点。 严重污染企业停产整顿 在此期间,市政府将对2003年以来群众投诉的环境问题,进行一次全面清理。造成严重污染的企业,一律要停产整顿,未经环保部门验收,不得恢复生产。污染物排放超标不严重或“初犯”的企业,责令限期改正,并加倍征收超标排污费。 同时,7部门还将对2001年到2003年已经查处的污染企业进行复查,发现死灰复燃的“十五小”、“五小”企业的落后设备(逾期未停产)、工艺和产品,一律取缔、关闭,有关设备就地销毁,严禁向其他地区转移。 整治行动时间表拟定 市政府还为此次整治行动拟定了时间表:5月到6月中旬,各区县政府要对辖区内的重点问题进行全面清查,提出整改措施,并在此基础上确定挂牌督办问题目录;7月20日前,将本地重点污染问题的查处情况上报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9月下旬至11月上旬,各区县对此次专项行动进行盘点。 记者孙黎明刘川郁实习生胡笳李旭华(来源:重庆商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