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强掏公务员“腰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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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4日02:12 齐鲁晚报 | |||||||||
“红头文件” 不交钱就下岗 2003年底,为了尽快改变县城面貌,河南省扶沟县同时新建、改建6条县城街道,由于资金缺口达6000多万元,开工不久就大面积“窝工”。今年4月初,扶沟县委、县政府决定
由于扶沟县普通干部月工资仅300元至400元,最低3000元的借资款收起来非常难。为了完成任务,一些单位甚至提出:“交不上借资款就卷铺盖走人。” 河南省西平县提出了打造“教育强县”的口号,投资5000多万元建设一所现代化的省级重点高中,可新校舍建成后,教学设施没钱配套。今年4月8日,西平县下发“红头文件”,要求县直机关、各乡镇、县管各企业、各人民团体的干部职工向新高中捐资。文件规定:县处级以上干部每人捐400元、科级干部每人捐300元,一般干部职工捐200元以上,并限定于4月18日新高中建成庆典前交齐。 西平县的一些干部职工反映,像这样借办教育、搞绿化、搞城建等所谓“民心工程”名义,向干部职工强行集资,县里已搞过多次,仅新高中前期基础设施建设,就收取“捐资”1100多万元。 强行集资 只因贪大求洋 许多被迫向政府“捐资”、“借资”的干部说:农村税费改革前,遇到项目投资不足时,县乡政府往往向农民集资;税费改革后,政府不敢掏农民的“口袋”了,却转过脸来掏干部的“工资袋”。 记者探访了一些让干部“捐资”“借资”支持的“重点工程”,发现一个共同的特点是“贪大求洋”,急于求成。记者来到扶沟县城郊乡郑关村参观道路扩建工程,但见一条宽40米的县城环线正横穿麦田,而在北面约不到500米远处,另一条环城路也正在拓宽成40米。一些被征用土地的农民心痛地说,两条路离这么近,都这么宽,占多少地?建成后,有多少人走?而西平县打造“教育强县”的“龙头”工程,并不是眼下最需要投资的乡村基础教育,而是“九年义务教育”范围之外的杨庄高中。 由于靠的不是市场经济的办法搞建设,许多“亮点工程”“重点工程”先天不足,上马后无法运行,成了“空壳工程”。河南省新安县有一个乡地处黄河湾的死角内,可镇领导为了落实上级加快城镇化的要求,强行向干部“借资”建市场,一位乡干部为了交“借资”款,含泪将刚买的摩托车低价卖掉。可由于没商户入驻经营,小城镇唱起“空城计”。 “公共权力” 岂可滥用 在采访中,商水县一位小学校长发出了这样的质疑:“县政府不经我们同意,就扣工资,谁给了他们这么大的权力?教师们绝大部分靠工资‘吃饭,强行要求捐出一个月的工资收入,也许解决了政府的投资困难,但由此造成的家庭生活困难谁来管?” 郑州大学一位法律专家指出,政府向干部强行集资是滥用“公共权力”。首先它违背了宪法精神,属于违法行政。我国宪法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可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我国民法通则也对公民财产权保护作出了较为全面的规定。 其次,这种做法明显与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相悖。地方政府集资修路、建校等行为,本身没有任何法律授权和法律依据,甚至有非法集资之嫌。 (据新华社“新华视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