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出台办法擅跳地铁受罚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4日09:22 东南快报 | |||||||||
《北京市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营管理办法》将于6月1日开始正式实行。《办法》中不但对擅自进入轨道线路、强行上下列车等行为做了明确规定,还明确规定在车站站台、站厅、疏散通道内禁止设置商业摊点。而由于擅自进入轨道线路,并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城市轨道交通设备、设施损坏的,将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作者:《北京娱乐信报》供稿
| |||||||||
|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
|
|
|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