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新办发表《西藏的民族区域自治》白皮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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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4日09:22 东南快报 | |||||||||
希望达赖喇嘛放弃“藏独” 本报讯国务院新闻办公室23日发表《西藏的民族区域自治》白皮书,全面回顾和介绍西藏实行民族区域自治近40年来取得的政治、经济、文化发展以及社会进步,以增进国际社会对中国民族政策和西藏真实情况的了解。这是中国政府首次发表白皮书专门介绍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西藏的实施情况。
白皮书列举大量数据与事实,详细介绍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西藏的建立和发展。并指出在这一制度的保障下,西藏人民在政治上享有充分的自治权,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上享有充分的自主权,享有继承发展传统文化和信仰宗教的自由。白皮书强调,民族区域自治是西藏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保证。 针对达赖集团在国际上不断攻击西藏的民族区域自治“没有实质内容”,提出要依照香港、澳门的模式,在西藏实行“一国两制”“高度自治”,白皮书明确指出,这种观点是完全站不住脚的。达赖集团现在所攻击的西藏民族区域自治,正是十四世达赖曾经支持并参与筹备的,达赖对西藏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攻击,不仅违背今天西藏的事实,也违背他自己当初信誓旦旦说过的话。西藏与香港、澳门的情况完全不同,不存在恢复行使主权的问题,不存在重搞另一种社会制度的可能;民族区域自治是中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西藏自治区的设立、地域范围是根据宪法和有关民族区域自治的法律规定以及历史和现实情况决定的,任何破坏和改变西藏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行为都是违反宪法和法律的,是包括广大西藏人民在内的全体中国人民所不能答应的。 白皮书指出,中央政府对达赖喇嘛的政策是一贯的、明确的,希望达赖喇嘛正视现实,认清形势,真正放弃“西藏独立”的主张,争取在有生之年为国家和西藏地方的发展进步做一些有益的事情。 作者:新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