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监督员制将进立法阶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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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4日09:24 东南快报 | |||||||||
经过全国10个省份检察机关8个多月的试点,人民监督员制度作为一个具有政策依据,能够有效解决检察机关自侦工作突出问题的机制,展示出美好前景,已经具有全面推行条件。人民监督员制度有望在较短的时期内进入国家立法阶段,将继人民陪审员制度之后成为正式纳入我国法律制度体系的司法监督机制。 作者:新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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