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观察:警惕公权力的“三化”倾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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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4日10:09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所谓公权力,即政府部门或官员所执掌的社会管理权。从其本源上讲,这些权力的职能是维护基本的社会秩序,应该是公正、中立、理性、无私的。但是,最近发生的一些事件表明,在某些地方和局部,公权力有“混化”、“私化”“和“黑化”之虞。 先说不大好理解的“混化”———这是笔者自创的一个词,有多重含义,包含有“混混化”“无赖化”甚至“混账化”等意。其中最易理解的经典例证,就是陕西“宝马彩票案
而轰动全国的湖南嘉禾拆迁事件,其“混”又是另一种表现。报载,嘉禾事件被央视曝光后,该县主要领导赶快跑到中央电视台去“反思”,承认县里的做法“确实欠妥”。但事实上,在这位领导“反思”的同时,该县的拆迁力度却有增无减,并不顾各界的质疑,强行批捕了三名被拆迁户。看到这些,不免让人想起“欺天下”这三个沉甸甸的字眼。这样的“公权力”运作,与出尔反尔的无赖行径有何区别呢? “私化”相对好理解些,即公权力被某些人“私有化”、私利化。这一点,可以在安徽阜阳劣质奶粉案、以及陕西吴旗农妇骂公安局长一句便被拘留7天案中找到实证。根据《瞭望东方周刊》的报道,阜阳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可谓“深谙此道”———该县农民汪本成的女儿被劣质奶粉害死,他找到阜南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并交了500元化验费化验奶粉,该局据此对奶粉生产厂家进行了处罚,但拒绝了汪本成与厂家见面索要赔偿的请求。而该牌子的奶粉,此后仍能在该县继续销售! 听说公权力能这样行使,真让人不寒而栗!笔者觉得,这样的“公权力”,其实已经有“黑化”之嫌。 “黑化”即暴力化、甚至是黑社会化,这时的公权力已经全然变质。但可怕的是,这样的事情却仍有所闻。如新华网5月20日报道:19日上午,陕西省渭南市一名市容管理人员粗暴执法,先是将两名农妇的杆秤折断,遭到群众质问后,竟拿着30多厘米长的砍刀向人群挥舞!问题是,这只是诸多“城管、市容打人”新闻中微不足道的一例,只因时间凑巧才被笔者随手取来。更惨的例子还有,比如,仍是在陕西,去年曾发生这样一例:西安某执法队员在清理占道时,将一名孕妇推倒在地狂踩两脚,致使胎儿惨死于母腹! 行文至此突然发现,在某些局部、某些地方,公权力蜕化变异之例,竟然有不胜枚举之感。然多举其实已无必要,且也无益。但如何预防个别地方公权力的“三化”倾向,却已是不容回避的问题。笔者认为,全社会对此都应保持足够的警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