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具备发展总部经济的三大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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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4日10:25 北京日报 | |||||||||
本报讯 (记者刘扬)“北京有三大理由适合发展总部经济。”副市长陆昊昨天在科博会2004中国城市经营与发展高峰会上如是说。 陆昊说,一个区域是否适合建立跨国公司的地区总部,或者全国性企业的地区总部,无外乎三个条件。首先,一个地区总部需要各类综合素质人才,因此,地区总部要么建立在各类综合素质人才的聚集地,要么靠近各类综合素质人才聚集的地方。
总部的第二个重要特征,是应该靠近经济政策的制定中心和重要经济活动的监管中心。跨国企业愿意到北京参加活动,不完全是要在北京市开展业务,更多的是非常需要跟中国政府重要机构开展必要的交流和业务联系。 总部的第三个条件,是应该靠近一个区域的市场中心,同时与生产经营体系保持合理的位置。一个总部如果能够靠近市场中心,就是靠近市场信息,就能比较及时地对生产经营作出重要调整,同时还要与生产和经营体系保持合理距离,不至于因为控制过远造成成本过大。 陆昊说,一个地区总部最重要的三个条件,北京同时具备,这里既是一个各类综合素质人才聚集的中心,也是中国重要的经济政策和经济活动的监管中心,同时也是一个重要的市场中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