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首饰可以认专利号,首饰市场首次出现形象专利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4日11:11 南京日报 | |||||||||
【金陵晚报报道】日前,珠宝首饰设计大师王殿祥向媒体宣布,其新上市的“夏日风情·我随我心”钻坠系列首饰已成功申请国家专利,并配有专利号,今后凡发现克隆款式,将诉诸于法律。据悉,这种为首饰设计形象申请专利在国内尚属首次。 据了解,目前许多的首饰设计人员完全被市场所左右,很多企业甚至就是靠克隆各种流行款式而存活。较为典型的克隆例子就是“惹火”系列的钻坠。据悉,最初由深圳某企业
王殿祥向记者透露,境外的首饰名品即将进驻南京,到时没有原创产品的中小珠宝首饰店势必面临淘汰出局。他为“雨丝”“女人的心”“弯弯绕”等5个系列中的10款钻坠系列首饰申请了国家专利,就是想在今后的市场竞争中避免被克隆。王殿祥表示,今后他设计的首饰款式都将一一申请形象专利。 业内人士对此表示,现在很多珠宝商认为为一件产品申请一个专利颇为麻烦,首先要有自己的设计产品,申请时每个产品都要从前后左右上下6个面拍摄照片作为资料,而且每一款产品的申请费用不下千元。但在珠宝市场同质化倾向日渐明显的时候,南京出现首饰形象专利申请必然有利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首饰市场。记者陈燕飞 (编辑 草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