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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醉药品管理有新规定 于2004年7月1日起施行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4日15:26 胶东在线

  胶东在线消息 记者近日获悉,麻醉药品管理有了新规定:将口服固体制剂每剂量单位含可待因(Codeine)以含可待因碱计不超过15mg,且该制剂中不含其它列入特殊管制药品的复方制剂等纳入处方药管理,并于2004年7月1日起施行。

  据了解,含麻醉药品复方制剂作为镇痛药已在世界各国医疗实践中被广泛应用。药监部门日前发出通知,要求生产符合上述规定复方制剂的药品生产企业,应于6月30日之前将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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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修改后的“说明书”、“标签”样稿报药监局备案;在通知下达之前已进入药品流通、使用环节且符合上述规定的含麻醉药品复方制剂,按原管理规定在药品有效期内用完为止。通知中规定的特殊管制的药品系指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及兴奋剂。(记者 何酷 通讯员 姜亚宁)责任编辑:孙玲姿来源:今晨6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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