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次奸淫九岁学生 “禽兽教师”被判八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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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4日21:52 大众网-鲁中晨报 | |||||||||
新华社西安5月23日电陕西省宜君县教师刘信强在教学期间两次奸淫年仅9岁的女学生。近日宜君县人民法院一审作出判决:判处“禽兽教师”刘信强有期徒刑8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 被告人刘信强是宜君县一个偏僻山区的小学教师。法院审理查明:2003年11月和12月,刘信强在办公室里给一名三年级女学生辅导作业时,两次将此学生奸淫。2003年12月9日,
法院认为,刘信强身为教师,却在教学期间两次奸淫年仅9岁的学生,致使受害人身心受到伤害,社会危害性大,本应从重处罚,但被告人案发后认罪态度好,有悔罪表现,判处其有期徒刑8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