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卖汽车不过户 出了车祸找原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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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5日01:35 燕赵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蔡艳荣通讯员王进才)一辆汽车卖出后未办理过户手续,汽车肇事车主逃逸。日前,市桥西区法院审结了此案,市中院亦对此案做出了终审判决:判决原车主孙某赔偿受害人损失35000元。 事故发生在2000年12月22日,当日下午,60多岁的许老太骑三轮车行至维明街小学门口的人行横道时,被一辆由南向北行驶的车牌为冀A44XX6桑塔纳轿车撞伤,轿车逃逸。许老
经调查,该肇事轿车是孙某上的牌照,孙某称该车早在1998年就卖与他人,但是既没有交易手续又没有办理过户,在公安交警部门调解此案时,孙某认可如果找不到该车现在的主人,孙承担赔偿,但事发两年后,肇事者未找到,孙某也拒绝赔偿。经公安交警部门调解终结后,许老太又诉讼到桥西区法院,要求孙某赔偿全部损失。 法院认为孙某找不到新车主以前推定为孙某为该车的实际车主,孙某应全额承担许女士的损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