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疑人均可免费获得法律援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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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5日01:57 京华时报 | |||||||||
作者: 张润东来源: 本报讯(记者张润东通讯员韩雪)今后,在丰台区发生的涉及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均可通过检察院获得司法局的免费法律援助和辩护。昨天,丰台检察院和司法局联合发出的《关于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开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法律援助工作有关规定》对此作出专门规定,此举在本市尚属首例。
该《规定》提出,丰台检察院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从受理案件之日起3日内,对在审查起诉阶段尚未委托辩护人且犯罪时尚未成年的犯罪嫌疑人,检察院将书面告知其有权申请法律援助,获得免费的辩护服务。检察院在收到在押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申请后,会在第一时间通知丰台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中心将派人为犯罪嫌疑人提供免费的法律援助和辩护,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不必出任何费用。同时,司法局将对提供援助的律师进行指导和监督。 此前,对于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法院在开庭前3天通知未委托辩护人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有权获得法律援助。而提供法律援助的律师因案件马上就要开庭审理,没有充分时间调查取证、会见犯罪嫌疑人,直接影响了辩护的效果。该规定将有效解决这一问题。 针对存在的问题,丰台检察院与区司法局联合推出此规定,解决了检察机关与法律援助部门的配合与衔接,规范了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寻求法律援助的程序和步骤,增强了可操作性。同时,也使得提供法律援助的律师提前介入案件,保证了办案时间,能更好地维护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诉讼权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