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启动农产品市场准入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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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5日02:12 齐鲁晚报 | |||||||||
本报烟台5月24日讯(记者 郝爱萍 通讯员 曹国恩 李小齐)今天从全省市场监管与升级改造工作现场会上了解到,从现在开始,我省将用4年左右的时间,全面推开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以此来遏制制售有毒有害农产品的行为,保障群众安全放心地消费农产品。 据介绍,工商部门将开展对上市农产品的质量检测,检测的重点场所为农产品批发市场、零售市场、商场和超市。蔬菜、肉类、水产品、豆制品、粮食成为检测的主要对象,其
对于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同批次农产品,不得进入市场销售;对已经取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等标志的农产品,经检测合格,允许直接进入安全优质农产品专门交易区或销售专柜挂牌销售;对产地已经实施售前检测,取得安全合格证明的农产品,可直接进入市场销售。 为保证从生产到销售的各个环节的连锁追诉,市场开办单位和经营者要建立并执行索证索票、购销台账、商品备案和食品质量信誉卡等制度。凡是进入市场销售的农产品,必须提供产品质量检验检疫合格证明以及供货方资质证明、正式发票或其他专用销售凭证,来证明产品质量合格、进货渠道合法;如不能证明是卫生安全的产品,有关生产经营者应主动送检,市场开办方应当进行检测。 这次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实施的范围,囊括了全省县以上城区农副产品批发市场、主要零售市场和大型商场、超市的农产品销售区。根据实施计划,首先从肉、菜两类群众最关心的农产品抓起,逐步延伸到水产品、豆制品、乳制品、粮油和果品等其他产品。 今年首先在17城市城区开展农产品准入试点,每个市选择市政府所在地的1—2处农产品批发市场、3—5处主要农产品零售市场和商场、超市进行试点。2005年,在各地试点的基础上,再在城区基本推开,并在县城进行试点。到2007年将在全省县城以上城区具备条件的市场全面推开。省工商局将拿出专项资金给各地市统一配备专用的流动食品检测车,并督促各地市场尽快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