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马少云酒后驾车肇事逃逸 银川首个被处终身禁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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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5日02:56 宁夏日报 | |||||||||
本报讯(新消息报记者苏涛)昨日,马少云因酒后驾车、肇事逃逸,被银川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予以终生禁驾、罚款1500元的处罚。他成为国家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以来,银川市第一个被处以终生禁驾的交通肇事司机。 5月13日晚9时许,吴忠市利通区上桥乡罗渠村四队农民马少云,酒后驾驶宁C·83443羚羊牌出租车(挂靠吴忠市天翔出租汽车公司),由吴忠市送人到灵武。车行至吴灵青公路
事故发生后,灵武市公安局副局长唐建成带领刑警途经事故现场,立即下车救助伤者,随后驾车追击肇事车,十多分钟将宁C·83443号出租车截住,将马少云扭送到市交警大队。经交警大队血液酒精浓度测试,马少云系酒后驾车,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2条第1款规定: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痹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新闻来源:宁夏网宁夏日报综合新闻网(http://www.nxnet.net)责任编辑:马江 田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