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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德门小区 两个业委会无一合法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5日03:34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本报讯(记者陶喜年)明德门小区有一个存在了5年多的业委会,成立之初即被原市房产局发文取缔;今年2月,小区业主投票选举产生了一个新的业委会,可在向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登记时又碰到了麻烦,因为小区大部分业主都没有房产证。一个小区两个业委会共存,可没有一个是合法的,作为主管部门的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怎么看待这个问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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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日前采访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产物业处的陈副处长。他认为,市房发[1998]240号文件至今仍是有效的,既然房产局已发文将明德门小区业委会取缔,那它自然是不合法的。但这样一个“非法组织”,何以能存在这么多年并几次同物业公司签订合同呢?陈副处长的解释是,房产物业处要管四块业务,目前管物业的只有一个人,无暇去管明德门小区的事。

  陈副处长向记者表示,明德门小区新成立的业委会也是不合法的。因为参与选举的住户大部分没有房产证,不能算业主,自然不能组成业委会,管理部门也不会给他们登记。他举例子说,现在很多人按揭买房,房产证抵押在银行,他们都不算是业主,也就无权组织业委会。记者问,现在按揭买房这么普遍,如果按揭买房的人都不是业主,那谁来代表他们的利益呢?他回答,那没办法,条例上就这么说的。当记者再次质疑时,他打了个比方作为回答:“一个预备党员,怎么可以竞选支部书记呢?何况明德门小区很多人连预备党员都不是。”

  记者就业主问题采访了陕西益城律师事务所的周文海律师,他认为,业主是合同的主体,购房者只要签订了购房合同并开始交付房款就成为房屋所有权人,即业主,而不必等拿到房产证。记者又查阅了2003年9月1日施行的新《物业管理条例》。《条例》指出: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按照陈副处长所说的“没有房产证就不是业主”的逻辑,一个购房者如果按揭20年买下一套房子,那得等到20年以后才能以业主身份参与小区事务;具体到明德门小区,即使新业委会是按照程序要求成立并代表“业主”利益的,但因“业主”没有房产证,它依然是非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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