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秦淮法院设廉政基金 下属违纪领导“连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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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5日04:51 新京报 | |||||||||
南京秦淮法院设廉政基金 本报讯据《南京日报》报道南京秦淮法院日前设立廉政基金。廉正金制度规定:全体干警每人逐月交纳数量不等的廉政金,不但违法违纪者要被扣除廉政金,还实施责任连带制,分管领导与部下“连坐”。
据报道,这一制度规定,秦淮法院所有干警分五档标准每月交纳250元至170元不等的廉政保证金,单位按个人交纳的数额给予同等金额的奖励基金,共同存入专门账户。 如干警在年内因违法违纪受到全院通报批评以上处理,除对本人进行经济惩处外,分管领导视责任对象所受处分档次,按不同比例扣除廉政基金。未受到全院通报批评以上处分的,廉政基金年度兑现返还80%,其余20%作为长期基金继续存入账户,待退休、辞职或调离单位时,一次性领取。(来源:新京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