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14中小学生状告教育局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5日04:51 新京报 | |||||||||
“我们只是希望学校按照国家规定收费,让适龄儿童都能读得起书” 本报讯据《中国青年报》报道湖北省潜江市一些学生及家长不满教育部门乱收费,在多次向上级反映得不到有效解决后,14名中小学生一纸行政起诉状将潜江市教育局和物价局告上法庭。5月11日,潜江市人民法院就已正式受理这起案件。
这14人分别为潜江市竹根滩镇前明村小学和竹根滩镇中学学生,年龄最大的15岁、最小的9岁,年级最高的为初二、最低的上小学三年级。学生诉求撤销不合理收费文件 “我们只是希望学校按照国家规定收费,让适龄儿童都能读得起书。”5月22日,原告之一、13岁的前明村小学五年级女生张文芳说。张文芳全家4口人,父母都有残疾,家境十分贫困。14名学生状告市教育局和物价局的诉讼请求是:撤销潜江市教育局和物价局出台的一些不合理的中小学收费文件。 14名学生和家长的起诉理由是,按国家规定:“从2003年春季开始,教辅材料一律不准编入《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发行部门不得向学校征订或随教材搭售一切形式的教辅材料”、“中小学校不得组织学生购买一切形式的教辅材料”。然而,潜江市教育局发文,要求近20种教辅材料,由“各学校,园林分局,市直各单位”组织“学生征订”。同时,潜江市教育局和潜江市物价局把教辅材料编入《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而且语、数单元训练题等12种教辅资料是没有书号的非法出版物,并要求原告非买不可。家长反映教育局和物价局把学生当“摇钱树” 家长们反映,按国家规定,“教材基准价按出版、发行等环节发生的行业平均成本和5%的成本利润率核定”的精神,“教辅资料不得盈利”。然而,潜江市的语、数、外、史、地、生、物、化等11种单元训练题和《科技新苗》定价并未做到“不得盈利”。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这14位原告都由自己的父母或祖父、祖母担任法定代理人。原告张芳、张涛的祖父—————70岁的退休教师张家高说:教育局和物价局把学生当“摇钱树”,我支持孙子、孙女起诉。 潜江市实验小学老师、原市人大代表姚立法还向记者反映,潜江市教育局多项收费属于违规收费,例如把《课外作业》等近20种教辅材料统统列入教学用书目录和课本资料项目。全市学生被强行征订,仅此一项,每年收取经费500余万元。 姚立法还说,潜江全市小学一年级至六年级学生报名时,“自然学具”、“美术学具”、“数学学具”等非买不可,人手一套,不交钱不准上学。村小学本来没有英语教师,但学生们年年都交英语课本的钱。学生们既没得到英语课本,更没有上英语课。 国家要求农村中小学推广黑白版教材,潜江全市不少乡镇小学三至六年级学生交的是彩色版课本的钱,得到的却是黑白版的书。潜江全市中小学生都交了“放影费”,但他们大多数人没有看过电影……相关学校正组织清退多收的费用 5月21日,记者采访时,潜江市教育局和物价局都表示尚未收到法院的传票。而来自前明村小学和竹根滩镇中学的消息是,目前,两校正组织清退向学生多收的费用。 湖北熠江律师事务所褚中喜律师认为,中小学生状告教育局和物价局在我国尚不多见。即便前明村小学和竹根滩镇中学清退了向学生多收的全部款项,也不会影响本案的审理。(来源:新京报) | |||||||||